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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龄骗保”是把保险当“权力福利”

来源:2016-03-01 16:36:18

安徽官员为妻子改年龄骗取养老保险牵出“窝案”,全县采取类似手段骗保的共69人,骗取养老保险240余万元,其中12人为科级干部家属,涉及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环保局等多个部门。(3月1日新华网)

“改大档案年龄、改大户籍年龄”是一些领导干部骗取社会保险的惯用手法,不仅如此,他们打通关节、制造漏洞、带了坏头,最后形成窝案,是典型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当地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不仅有官员骗取养老保险,还有山东禹城市房寺镇孙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孙新国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和6名亲属办理低保,骗取低保金29730元;湖南永州金洞管理区石鼓源乡五房村原党支部书记邓丽君在造册发放本村低保金过程中,截留低保金4360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

而这些官员之所以能够肆意为之,说到底,还是凭借滥用手中的权利,利用身在官场的便利关系,把社会保险当成了自己的“权利福利”。而要遏制此等不法行为,还需制度与教育双管齐下。

一方面需要建立严格的制度机制。严把“审核关”,对于相关的社会保险申请一定要严格审核,特别是与保险获益有直接关系的年龄方面,不能因为任何的“关系”就对明显的“逻辑错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强化“监督关”,监督按照“盯”“管”“跟”的制度要求,盯住审核工作以防出现监督漏洞,管住审核人员以防思想跑偏、行为失范,紧跟审核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

另一方面需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严三实”。通过单位组织学习及领导干部自学相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规定及一些党员干部的正反面教材,培养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领导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自觉意识。

“心”是一个人思想行为的“源泉”,只有通过教育扶正一些领导干部“偏倒”之心;强化领导干部“正义”之心,“心正,则行为正”。再加上相关制度的严格要求,限制领导干部“权利”的运行,让权利运行有边界、难逾矩,则铲除拿“权利”当“福利”的温床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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